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020-01-31 10:13 来源:办公室 打印 字体:【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编制。

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司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措施,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制定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煤矿安全监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主办、谁公开”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等途径,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2019年全年局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动态信息3143条,其中主动公开通知公告57件,政策法规4件,政策解读60件,征求意见12件,安全许可10件,事故查处3件,警示曝光34件,人事信息26件,及时发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18件,煤炭行业标准856件。

为保障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时公开公务员考录、遴选工作中的面试、递补和拟聘人员;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人才项目评审推荐等结果进行公示;对局属单位招聘情况、局内干部任免进行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

2019年度通过信函、电子邮箱、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互动平台转来等渠道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次。对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和答复,有效的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提升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水平;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计,突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及时关停不更新栏目、做好动态类栏目信息的更新工作,抽查情况及年度统计报表均按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互联网+监管”,对各类信息系统和数据加强整合归集,实现了安全生产要素实时监控、事故隐患智能分析,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提供了高效实时的智能应用与助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17

规范性文件

  9

9

 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70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2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制作部门的主动公开意识仍然不强;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量薄弱,缺少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整体能力素质有待于加强;依申请公开存在答复质量不高等。

2020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形成抓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扩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性发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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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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