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490J/2022-02147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民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3-09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490J/2022-02147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 民族事务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民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3-09
公文时效 有效

自治区民委2021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5-30 10:03  来源:自治区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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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和改进民委各项工作,持续推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举措落实落细,为推进新时代我区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统一认识、武装头脑

一是坚持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民委系统同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全年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16次,举办读书班3次、专题讲座3次,开展交流研讨9次。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党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按期完成五个专题学习研讨。认真开展“为民分忧解难题、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深入盟市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信息化助力乡村振兴”实践活动。年内1个党支部被评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党员被评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做到走在前、作表率

一是自治区党委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2021年度自治区厅局、盟市绩效考核指标,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各地区各部门的民族工作。二是筹备召开了自治区民委委员全体会议,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所有工作向此聚焦的要求,重新修订了自治区民委委员制工作规则、委员单位职责任务。三是民委党组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全系统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主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启动了全区民委系统开展“大走访、大调研,送政策、送温暖,促团结、促发展”专项行动,制发了工作方案,拟定了工作安排,建立了周调度和通报制度,进一步提升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对照新时代民族工作五项重点任务,在自治区民委委员制框架体系内,按照有组织、有方案、有台账、有专班、有督导、有验收、有成果、有总结、有建议、有推广的“十有模式”分别制定五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方案,推动五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三、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

(一)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持续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简称两月一周活动),实现了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覆盖。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区12所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在全区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为期一年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全区抵边苏木、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嘎查(村)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展示。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编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干部篇、城镇居民篇、农牧民篇,有针对性做好教育引导。开展全区“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巡回宣讲活动,传述“三千孤儿入内蒙”“齐心协力建包钢”“草原英雄小姐妹”等历史佳话。二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创建工作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在呼伦贝尔市召开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围绕核心编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修订印发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和命名办法,联合自治区民政厅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2021年,兴安盟成功复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盟,10个地区和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112个。

(二)着眼全面小康和共同富裕,积极推动各民族共建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新时代支持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固边兴边富民成就展,在巴彦淖尔市召开了全区民委系统兴边富民行动暨民族乡村振兴工作现场会。及时下拨中央和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重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演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荣获最佳剧目奖和最佳导演奖、《骑兵》荣获艺术表演奖。指导乌兰察布市筹备第十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组织开展《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内蒙古分卷)》编纂工作。有序做好鄂伦春自治旗成立70周年旗庆联络协调等工作 发挥八协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指导河北省筹备八协小组第十九次成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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