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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56244X | 建设单位法人:江勇明 |
江勇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碧湖镇万洋众创城15区16幢 |
****年产850万米的丙纶布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52-C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碧湖镇万洋众创城15区16幢 |
经度:119.763898 纬度: 28.39280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4 |
备案通知书2024-005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8-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500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5624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4MA2HC7CM7P | 竣工时间:2024-05-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成立于 1999 年 02 月,主要从事化纤、纺织产品制造、购销。原厂区位于**市**区****肥厂内,于 2023 年购买**万****公司出让的万洋众创城 15 区 16 幢生产车间的使用权,将原有项目搬迁至万洋众创城,建成后形成年产 850 万米丙纶布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建筑面积与环评记载保持一致,生产工艺与环评大体一致,项目实际总投资 12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0 万元,生产产能达年产 850 万米的丙纶布的生产规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成立于 1999 年 02 月,主要从事化纤、纺织产品制造、购销。原厂区位于**市**区****肥厂内,于 2023 年购买**万****公司出让的万洋众创城 15 区 16 幢生产车间的使用权,将原有项目搬迁至万洋众创城,建成后形成年产 850 万米丙纶布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建筑面积与环评记载保持一致,生产工艺与环评大体一致,项目实际总投资 12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0 万元,生产产能达年产 850 万米的丙纶布的生产规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稀释-混合-转绕丝-整经-织机织布-加湿-烘干定型-扎毛-涂层-烘干定型-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稀释-混合-转绕丝-整经-织机织布-加湿-烘干定型-扎毛-涂层-烘干定型-检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粉尘无组织排放;色母粒稀释、转绕丝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 经多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发泡、搅拌、涂层、烘干定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燃气废气收集后不低于8m 高排气筒排放(DA003)。认真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营运期间产生的噪 声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布局车间,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危险 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中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技术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华溪。空气变形纱、织布、扎毛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色母粒稀释、转绕丝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箱+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 20m 高排气筒排放; 发泡、搅拌、涂层、 烘干定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20m 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收集后 20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了相应的减振措施。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桶、污泥、废油、废活性炭已委托****处置,已设置危废贮存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0 | 0.624 | 0.717 | 0 | 0 | 0.624 | 0.624 | |
0 | 0.2496 | 0.287 | 0 | 0 | 0.25 | 0.25 | |
0 | 0.012 | 0.014 | 0 | 0 | 0.012 | 0.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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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厂区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 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 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 华溪。 监测结果显示** | 监测结果显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及废水总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和 pH 值范围均符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 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 1 中其他企业标准限值要求,总 氮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标准限值要求。 |
1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空气变形纱、织布、扎毛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色母粒稀释、转绕丝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箱+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 20m 高排气筒排放; 发泡、搅拌、涂层、 烘干定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 性炭吸附处理后 20m 高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收集后 20m 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色母粒稀释、转绕丝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发泡、 搅拌、涂层、烘干定型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纺 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表 1 限值;天然气 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 3 中燃气锅炉限 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测得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 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
1 | 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了相应的减振措施。 |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东南侧、西北侧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 1 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限值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东北侧、西南 侧厂界不具备监测条件未监测,夜间不生产。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提高综合利 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危险 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场所必须 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中的规定设置警示 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技术 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 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桶、污泥、废油、废活性炭已委托丽 水市民康****公司处置,已设置危废贮存间。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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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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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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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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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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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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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