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区事业单位报名指南
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3月25日9:00—3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3月26日11:00—3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进入)“事业单位招聘”(浮动窗口),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3月2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初审
初审时间:3月25日9:00—3月28日11: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报名初审结果,由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3月25日11:00—3月29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A1、A2、A3类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4月8日9:30—4月13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取消、核减计划及岗位改报
报名、缴费截止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岗位标识为定向岗位的按1:1,其他岗位按1:3)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岗位核减计划情况,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浮动窗口)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招聘岗位及考试形式
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度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其中:
A1类岗位(管理岗位)、A2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A3类岗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A5类岗位(“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公费农学生”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附件1.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度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