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
2、经核准办理的,户主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3、户口准迁证4元/证。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4)第215号(94)豫财综字第90号)。
审批主体:
各派出所
办理时限:
25 个工作日
收费信息:
户口准迁证——4 元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和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书面申请;
3、准迁证损坏或超期的提供原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