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9 14:3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中卫,医疗保险,业务流程,中卫市医疗保险业务流程
内容简介
参保变更一、参保登记(一)单位新开户1、填写《中卫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中卫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中卫市参加医疗保险在职人员申报表》、《中卫市参加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申报表》、《中卫市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花名册》、《参保单位职工工资表》(
参保变更
一、参保登记
(一)单位新开户
1、填写《中卫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中卫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基本情况》、《中卫市参加医疗保险在职人员申报表》、《中卫市参加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申报表》、《中卫市参加工伤保险人员花名册》、《参保单位职工工资表》(领取工资复印件)一式两份,盖单位章。
2、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单位成立批文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退休审批表。
(二)新进人员参保
1、填写《中卫市参加医疗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4、缴清当年保险费。
5、从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城镇居民参保
1、填写《中卫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登记表》(以家庭为单位)。
2、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
3、低保证、残疾证及复印件、低收入家庭证明等。
二、IC卡遗失补办
凭丢卡人身份证或《医疗保险证》,到市医保中心基金征管科办理挂失补办手续,七天后凭丢卡人身份证或《医疗保险证》领取新卡。挂失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需补办《医疗保险证》的请带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三、转移变更
(一) 退休
1、单位填写《中卫市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申报表》,盖单位章。
2、市人事劳动保障局批准退休文件或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3、变更人员的IC卡。
(二)注销
1、死亡注销
(1)死亡人员注销时需将所有医疗费用结清。
(2)单位填写《中卫市医疗保险人员注销表》一份,盖单位章。
(3)死亡人员IC卡、死亡证明。
2、解除合同注销
(1)单位填写《中卫市医疗保险人员注销表》一份,盖单位章。
(2)提供被注销人员解除合同有关证明和本人IC卡。
3、调离本市注销
(1)单位填写《中卫市医疗保险人员注销表》一份,盖单位章。
(2)凭调离本市手续和本人IC卡办理注销。
四、个人帐户处理
参保人员因死亡、解除合同、调离本市注销,个人帐户有结余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重新参保后加入新帐户解除合同人员注销后的帐户余额在重新参保时可加入新帐户,继续使用。
2、死亡注销后,帐户余额可转入继承人医疗帐户或支付现金。
3、调离本地注销的,将帐户余额转调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划入个人医疗帐户或划入其直系亲属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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