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单位发生变动
2、转移到市外城市按照当地公积金中心要求先办理转移接收函;
1、身份证(代办需带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转移接受函
1、到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受函;
2、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办理申请;
市公积金中心:肇庆市端州区明珠路7号
封开管理部:封开县江口镇大塘一路3号(建设银行侧面)
德庆管理部:德庆县康城大道东路76号
怀集管理部:怀集县县城西区沿江路“迪比利豪城”A区9幢01号,即怀集县规划局左侧往东50米处。
广宁管理部:广宁县南街镇车背垌达信路6号
四会管理部:四会市东城区陶丽一街13座1-2号
高新区管理部:肇庆高新区尚林苑C幢105号商铺(即肇庆高新区汽车站东侧)
鼎湖管理部:鼎湖区新城50区鼎盛路御景园A幢01号
高要市管理部:高要市南岸城区府前大街9号(即行政服务中心东侧)
电话“0758-12329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结,情况特殊3个工作日。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