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印发了关于,将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以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为关键,加强农业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健康养生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努力助推乡村产业兴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切实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
具体实施过程中,甘肃省将积极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强项目引导,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按照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开展创业创新。大力发展牛羊菜果薯药等六大特色农业和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名优特新农产品。在此基础上,统筹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能力。为实现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我省将通过实施农耕饮食文化传承工程、“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紧密相连、一体推进。
还将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机制与服务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进一步扶持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能让更多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新型经营主体,力争到2020年,实现省级龙头企业对贫困县的全覆盖,全省累计发展县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1万家;以保底收购、保底分红、利润返还、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为主要形式,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推进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投资贸易、展示展销等平台建设,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搞好产销对接,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业保险扶持及信贷支持等服务,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供全方位的支撑。
附:
甘肃省农牧厅印发《甘肃省关于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农牧发〔2018〕231号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兽医)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的决策部署,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和《政府工作报告》“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的通知》(农加发〔2018〕5号)精神,我厅制定了《甘肃省关于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农牧厅
2018年7月17日
甘肃省关于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推进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的决策部署,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和《政府工作报告》“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行动的重要意义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党的“三农”理论和政策的创新和发展。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生产体系,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有利于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有利于促进城乡各种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以产业融合促进城乡融合。总之,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对于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推进行动的总体要求
实施推进行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引,坚持“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原则,以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农业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健康养生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增强“产加销消”的互联互通性,形成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努力助推乡村产业兴旺,切实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
实施推进行动,要坚持利农惠农,强化企业和农民利益联结,保障农民分享产业融合增值收益。坚持分类施策,发挥各地的特色和资源优势,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企业的融合模式。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各类市场主体意愿,引导企业与农民共建产业融合利益共同体,共同提升价值链和利益链。坚持绿色引领,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三、进一步明确推进行动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省农村产业融合主体规模不断壮大,产业链不断延长,价值链明显提升,供应链加快重组,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加完善,融合模式更加多样,建成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园,融合发展体系初步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一)落实政策引导融合。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财税、金融、保险、投资、科技、人才和用地用电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引导各地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加强项目引导,组织实施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结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和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扶持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能让更多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融合发展主体,形成多种融合类型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和辐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省农牧厅产业化处、农村经营管理处、种植业处、畜牧处,各市州农牧部门配合)
(二)支持创业创新促进融合。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农村创业创新,以返乡下乡本乡创业创新人员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融合利益共同体;以科技人员、企业家、经营管理和职业技能人才等为重点,加快实施一批融合发展相关项目,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按照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开展创业创新,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举办省级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选拔赛,组织参加全国农村创业项目创意大赛,组织创业创新人员参加农村创业创新成果展览展示,选拔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标杆和代表人物、先进典型;创建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为创业创新主体提供场所和高效便捷服务。(责任单位:省农牧厅产业化处、农村经营管理处、种植业处、畜牧处,各市州农牧部门配合)
(三)发展特色产业支撑融合。通过政策推动、企业带动和项目引导,加快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提高优质农产品生产比例,夯实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落实《甘肃省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集中生产要素投入,坚持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大力发展牛羊菜果薯药等六大特色农业和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名优特新农产品,进一步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参与农业生产和农业创业者的经营性收入。到2020年,全省特色优势产业面积达到3500万亩,占全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60%以上。(责任单位:省农牧厅产业化处、农村经营管理处、种植业处、畜牧处,各市州农牧部门配合)
(四)提升加工业连接融合。统筹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能力。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甘肃省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大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保鲜等初加工设施,发展农产品保鲜、储藏、烘干、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减少产后损失,提升商品化水平;引导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推动企业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延长产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介一批农产品和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推动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和梯次利用,提高副产物附加值。推介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及中央厨房发展新模式,开发多元化产品,提升主食品牌化水平。鼓励发展传统民俗民族工艺、手工编织、乡村特色制造等乡村特色加工业,培育发展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扶贫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群明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支持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更加突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例达到2: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初加工以上)达到55%,农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责任单位:省农牧厅产业化处、省农产品加工管理办公室,各市州农牧部门配合)
(五)拓展农业功能和业态完善产业融合。推进农业从生产向生态生活、从物质向精神文化功能拓展,实现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以“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设立为契机,实施农耕饮食文化传承工程,大力发展乡土产业、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新兴产业,指导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等,开展农业多种功能。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引导第三产业逐步实现主体多元化、业态多样化、设施现代化、发展集聚化、服务规范化,拓宽产业融合发展新途径。同时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紧密相连、一体推进,形成农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格局,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责任单位:省农牧厅产业化处、农村经营管理处、种植业处、畜牧处,各市州农牧部门配合)
(六)培育经营主体推进产业融合。按照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扶持办法》、《全省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扶持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能让更多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采取“四个一批”(即:自身发展壮大一批、招商嫁接引进一批、政府主导组建一批、专业市场带动一批)的方式,多层次多途径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带动实力,着力增强龙头企业对特色产业基地、合作组织和千家万户的带动能力,切实提高特色产业市场核心竞争力,有效化解市场潜在风险,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都有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龙头企业、至少有一个以上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的全面对接,实现省级龙头企业对贫困县的全覆盖。全省累计发展县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10000家,所有贫困村合作社规范运行、高效运转,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带动农户的能力显著提升,切实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通过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合作社的纽带作用,家族农场的基础作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深入发展。(责任单位:省农牧厅产业化处、农村经营管理处,各市州农牧部门配合)
(七)完善机制带动融合。以保底收购、保底分红、利润返还、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为主要形式,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鼓励支持企业将资金、设备、技术与农户的土地经营权等要素有机结合,推动价值分配向上游农户倾斜,打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命运与共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主体;支持企业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产品营销、商品化处理等服务,带领农户发展新产业,增加农户参与产业融合的机会,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并与现代农业对接的能力;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农户成立产业联盟,通过共同研发、成果转化、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责任单位:省农牧厅产业化处、农村经营管理处,各市州农牧部门配合)
(八)加强服务推动融合。推进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投资贸易、展示展销等平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价格信息、融资信息、人才对接、公共营销、农业物联网等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引导行业协会等搞好产销对接,鼓励龙头企业等建设主体加大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全方位拓宽市场营销渠道。扶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针对深度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引进发达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与我省贫困县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强化统计工作,开展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指导和推动农村产业融合有序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按照六大产业全覆盖、贫困户一户不落的要求,坚持普惠、特惠相结合,全面启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工作,构建完善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加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省农业投资担保公司等担保机构加大对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农牧厅农村经营管理处、市场与信息处、财务资产管理处、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处,各市州农牧部门配合)
四、切实强化推进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州要积极发挥指导和引导作用,认真履行有关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推动工作合力。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产业融合推进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推进行动的目标思路、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整合资源力量,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环境。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书面报送省农牧厅。
(二)强化典型带动。通过政策集成和要素集聚,打造一批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先导区和示范园;培育一批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促进产园(产城、产镇、产村)融合发展;推介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典型和中央厨房、副产物综合利用模式、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精品线路和景点、美丽休闲乡村、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优秀带头人和企业家典型,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指导督促。要加强对市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的指导,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了解、总结评估。加快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开展绩效评估,对实施推进行动好的市县,加大政策、项目等支持力度,切实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作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积极宣传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融合模式等,宣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县、先导区、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蓄积动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