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显示屏供应安装
需求公示
我院拟对电子显示屏供应安装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电子显示屏供应安装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10.00万元,最高限价为10.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⑦****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⑧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五、采购需求:********活动室建设改造内容。主要内容:对5****活动室进行改造,增设“双争”评比栏、UV雕刻党旗、基层党建资料柜;对2****党支部会议室进行改建,拟制作5个功能区。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前需出具深度设计效果图,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合同履约要求:1.交付方式为验收交付,对LED电子显示屏需进行检测调试,所有项目通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后,才可交付。
到货检验的时间为:交货后7日
2.履约监督:①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对其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管,并保证在其资质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有关情形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C.丧失商业信誉的;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中止合同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甲方应当恢复履行。如果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②在不妨碍乙**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服务的进度和过程质量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③****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职能部门开展的调查,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3.风险管控。项目建设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安全保密措施:对甲方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乙方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甲方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
5.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①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②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或者乙方向采购机构负责合同履约的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第一次调解处理;③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管理部门或****管理部门请求第二次调解处理。
6.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①采购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投标(报价)文件;④招标(采购)文件;⑤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⑥其他合同文件。
7.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指控,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
8.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总金额的5%,从最终结算资金中扣留。
9.其他。合同按照军队合同备案管理规定统一编号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六、公示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意见建议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号:****@163.com)反馈我室,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室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室不作出书面回复。
4.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
联系人:孙助理
电 话:0931-****901-72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