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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房申报家庭
复审结果的公示(2024年第五批)
根据《**自由贸易港**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省****委员会公告第106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型商品房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五府规〔2021〕8号)规定,经我中心初步审核,现有2户申报家庭符合我市**房申购条件(详见附表)。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示(2024年第五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署名)或电话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7天)。
联系电话:****3160,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市**房申购家庭公示符合名单(2024年第五批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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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