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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优化全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简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缩短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中心已对招投标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增加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自动退款功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
1.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还未中****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中标人在招投标平台上传合同后、或未上传合同但交易结果公告(公示)期满38个自然日,系统自动原渠道退还中****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项目异常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
1.项目废标的(招标异常或采购异常发布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还投****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对项目交易结果公告(公示)有异议、质疑的,代理机构在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未退还前,在系统内提出保证金暂缓退款申请,****审核通过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暂缓退款。
3.招投标保证金取消暂缓退款。代理机构在系统内提交退款申请,****审核通过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自动原渠道退还。
三、其他事项
投标保证金自动退款功能将于2024年12月1日上线运行,请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积极配合做好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