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左自然资挂【2024】0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39号令)、国土**部《关于印发(试行)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拟对**县旺达镇麻科村(编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制定以下租赁方案。 一、拟租赁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1.拟租赁地块位于**县旺达镇麻科村,编号为****。(四至环境详见附图)
2.规划要求: (1)建筑退线:临主干路以公路路基后退5米。 (2)需按照《**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修建人防设施。 (3)建筑风格以规划部门要求为准;建筑时消防、环保及其配套设施要一并考虑。 具体规划******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它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单位、公司、企事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租赁方案或法律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为确保参与该租赁土地开发的企业有足够实力开发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入运营,参与竞买企业要以固定资产或在共同监管专项账户内打入保证金(可用于项目建设)作为抵押担保物与**县相关部门签订抵押担保合同。 2.该租赁土地作为工业用地,参与竞买企业要在竞买前到**县相关部门投资报备,提供该租赁土地建设项目开发可研报告和企业相关资料,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同意。 3.该租赁土地作为工业用地,参与竞买企业要提前与**县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并认同**县提出的该项目投资强度、建设标准等要求,相关协议在取得该租赁土地后即刻生效。 4、****、****公司负责对挂牌租赁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开发建设时间 竞得者竞得人需在取得租赁土地使用权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开发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宗地的起挂价、加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本次挂牌租赁交易设定无保留底价。 五、租赁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租赁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租赁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租赁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租赁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站网址为:ggzy.****.cn。 六、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至2024年12月2日18:00。并于2024年11月12日10:00至2024年12月11日18:00****公司领取挂牌租赁出让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完成报名手续。(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2、挂牌时间:2024年12月3日10:00至2024年12月13日11:00。 3、拍卖公司组织挂牌租赁出让活动。 七、竞买资格确认 1、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2日10:00至2024年12月11日18:00****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0:00至2024年12月11日18:00,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最高出价者为竞得人。 (二)交付土地时间:****政府批准文件和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土地租赁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等。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清土地租赁成交价款,不按约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租赁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四)租赁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租赁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租赁方只负责土地租赁,该宗地为未开发状态,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开发建设。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次挂牌租赁出让活动由****和****公司共同实施,租赁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未尽事宜详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出让文件》。 九、****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出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5-****635 2、挂牌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柳梧新区互达好城小区8-1幢1号 联系电话:187****1757 **** 2024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