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农办发【2024】79号)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和要求
**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任务为400人,总资金为74万,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班1个,培训任务为50人,培训资金28万元;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升培训班2个,培训任务为100人(50人/班),培训资金28万元(14万元/班);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班1个,培训任务为50人,培训资金为14万元;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班10个(≧20人/班),培训任务为200人(由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组织实施,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班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为80人,其他班培训任务各为40人),培训资金为4万元(0.4万元/班)。按照培训任务要求,计划遴选4家不同机构分别承担培训任务(每家机构只能申报一个培训班),具体培训工作要求及资金使用,按照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农科教函【2021】16号)和《**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4】7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二、申报资质
(一)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较强科技推广和教学能力;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丰富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和有必要的实习实****基地、并能提供相关**协议,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等;
(四)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每个班须聘请1名省级以上专家授课;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资金管理规定;
(六)同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积极配合,并出具承诺书;
(七)培训机构须制**保措施方案。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2024年 10月10 日-- 10月15日,过期不受理。
四、遴选程序
(一)****网站发布遴选培训机构公告。
(二)培训机构自愿申报(见附件1),并提交申报材料(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培训资质、师资情况、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方案、承诺书、培训业绩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在申报时间内将材料装订胶封一式5份送至****农****管理站。
(三)****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培训机构遴选专家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打分(见附件3)。
(四)根据评分结果,初步遴选培训机构,并报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经公示无异,确定培训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同时报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五、其它要求
1、申报机构根据《湘农发【2024】79号》和《省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下发的》等文件具体培训要求,制作PPT陈序培训相关工作,并接受评审专家提问。
2、培训机构不得转包、分包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收回培训资金,并纳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农业人才培育工作。
3、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拖欠教师授课费等现象的,不得承担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联系人:王志平 联系电话:158****9328
联系地址:****2楼203办公室
附件1:**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附件2:《湘农发【2024】79号》和《省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下发的》
附件3:2024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
2024年 10 月 10日
附件1:
**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培训机构名称 | |||
培训机构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培训机构申报专业 (只能选择1个) | |||
是否服从调剂 | |||
学校简介****银行帐户) | (字数多可另行文作附件) | ||
遴选承诺 | 本机构提供报名材料合法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学校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初审意见 | 符合遴选条件,通过初审。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4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 |||
项目申报单位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具体评分内容 | 得分 |
1 | 培训机构资质条件(15分) | (5分)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科技推广和教学能力; | |
(10分)申报机构有必要的实习实****基地、并能提供相关**协议,自有****基地8个以上的得10分,8-4个的得6分,4个以下的得4分; | |||
2 | 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5分) | (5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上报,佐证材料齐全; | |
3 | 培训机构的工作基础(5分) | (5分)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丰富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齐全; | |
4 | 培训机构项目实施条件(15分) | (5分)具有能容纳50人以上的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条件,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等; | |
(5分)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 |||
(5分)聘请1名省级以上专家; | |||
5 | 培训机构对项目实施可行性(15分) | (10分)提供合理的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且符合培训主管部门的要求; | |
(5分)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制**保工作方案; | |||
6 | 资金预算和使用合理性(5分) | (5分)申报单位须有健全账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用途符合资金规定范围,资金预算细化、合理;遵守项目及相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 |
7 | 培训业绩(10分) | (5分)近三年来,组织5次以上农民培训的得5分,每少1次扣1分; | |
(5分)上年度参与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机构且经过验收的得5分,没参与的不得分; | |||
8 | 陈序培训具体工作(30分) | (30分)评审专家根据陈序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 |
综合得分 | |||
评审意见: | □可行 □基本可行 □不可行 | ||
评审结论: | |||
专家组组长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 ||
专家组成员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1、评审意见须达到基本可行方可参与高素质质农民培育项目(评审结论标准:综合得分低于60分“不可行”;61-79分“基本可行“;80分以上“可行”)2、专家根据培训机构申报的不同培训专业分组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培育机构;3、落选机构服从调剂的可安排培育任务。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