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 | ||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 | ||
2024-08-02 18:08:14 |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
项目复议报告(脱敏版)
**省新方****公司
**省汇智****公司
评 标 委 员 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规模:
1.1 建设地点:**市**区芦苞镇塘西大道东侧地块五
1.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17834.64平方米,建筑总建筑面积为78657.66平方米,容积率为1.30,总绿地面积12911.60平方米,绿地率为10.96%。建设内容包括A1综合楼,B1/B2/B3/B4****结构厂房,C1/C2****结构厂房,D1/D2门卫房、D3开关站和D4设备房,****园区道路、排水、照明电气安装、园林绿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等。
二、招标过程
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公开招标。
1、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下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上发布,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可于2024年5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2、补遗书发放情况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06月07日发布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3、投标文件的递交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30)止,本项目共有 38 家单位按时提交了电子投标文件。
4、开标会
4.1开标
开标会于2024年6月19日9:30(**时间)****交易中心****中心开标三室(地址:**市**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中心大院2号楼)准时举行,**省新方****公司、****交易中心****中心、**省汇智****公司等有关代表参加了开标会议。
(1)宣布开标纪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网成功上传的投标人名称。
(3)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到账等情况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核验,经核验, 38 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均按要求到账。
(4)对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整个开标过程形成了开标记录,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情况详见《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情况登记表》。
三、评标工作
1、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办法为评定分离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定分离办法。
2、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 9 名评委组成, 6人从专家库中抽取, 3人为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于2024年6月19日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于2024年6月19日11:30****交易中心****中心评标二室集中并开展评标工作。****委员会负责评标并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 评委4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省新方****公司、****交易中心****中心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了监督和见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评委1、评委2、评委3、评委4、评委5、评委6、评委7、评委8、评委9
3、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如下程序进行了评审:
3.1 初步评审
3.1.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经审查, 37 家投标人通过形式评审,1家投标人不通过形式评审,原因:主:浩安****公司;成:****公司的经济标封面和技术标明标封面未盖牵头单位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8.4款规定。详见《形式评审汇总表》。
3.1.2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 37 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评审。详见《资格评审汇总表》。
3.1.3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经审查, 37 家投标人均通过响应性评审。详见《响应性评审汇总表》。
3.2详细评审
3.2.1技术标明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明标进行综合评分,详见《技术标明标打分评分表》及《技术标明标打分汇总表》。
3.2.2资信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信标进行综合评分,详见《资信标打分评分表》及《资信标打分汇总表》。
3.2.3经济标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经济标进行综合评分,详见《经济标打分汇总表》。
3.3 算术性修正
本次评标无需进行算术性修正。
3.4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本次评标无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四、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无。
五、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本项目评审过程并未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形。
六、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汇总得分,并进行排名,推荐 3 名定标候选人,详见《最终排名汇总表》、《推荐定标候选人表》。
七、定标候选人名单
高性能泡沫铝新****委员会推荐本项目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类型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元) | 综合得分 |
定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35380.64 | 97.79 |
定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20553.23 | 97.43 |
定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18216.49 | 96.64 |
八、组织复议
1、****委员会组建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于2024年07月25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25日12时至2024年07月28日12时,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招标人组织原9名专家: 评委1、评委2、评委3、评委4、评委5、评委6、评委7、评委8、评委9 组成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复议第1****委员会(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于2024年08月02日14:30****交易中心****中心评标二室对异议中有关事项进行复议确认。
2、复议过程与复议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异议中有关事项进行重新审查确认:
(1)形式评审
非异议中相关事项,评标委员会保持原评审结果。
(2)资格评审
异议事项1:****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信标附表5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要求声明,视为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应否决其投标。
复议结果:评标委员会经复审后,一致****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符合招标公告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另外,根据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暗标除外)等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上述异议事项属于细微偏差,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维持原评审结果。
异议事项2:****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黄振庆签字,与该公司提供其执业证书上的签字,笔迹存在偏差,因此,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公司的投标。
复议结果:评标委员会经复审后,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审现场无法确认笔迹是否存在偏差。维持原评审结果。
(3)响应性评审
非异议中相关事项,评标委员会保持原评审结果。
(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与**开源****公司、**市**区****公司联合体)提出的异议事项进行重新评审,其他单位非异议中相关事项,评标委员会保持原评审结果,具体异议事项如下:
异议事项1:****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与**开源****公司、**市**区****公司联合体,****委员会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施工组织方案”的评审,未根据相关法律做到评审过程中客观公正。
复议结果:各评委专家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施工组织方案”的评分进行了复核和修改,具体详见《技术标明标打分评分表》及《技术标明标打分汇总表》。
异议事项2:****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料中,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定量评审表-2.2.4(2)-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加分项,****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获奖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建筑工程项目是经变更项目经理后获得的项目奖项,且未提供正式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未能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在哪个节点参与到其获奖项目上,因此不能认可该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加分。
复议结果:评标委员会经复审后,投标文件51页中2015年8月18日中标通知书发出,P58页中2015年8月28日开工,投标文件P53页中2018年5月18日变更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P57中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是2019年2月3日,变更程序合法有效。维持原评审结果。
异议事项3:****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料存在以下问题: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定量评审表-2.2.4(2)-项目负责人获得表彰加分项中,****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个人表彰证明文件,其提供的证明文件属于工程项目获奖证明文件,此处不应得分。
复议结果:****委员会的一致表决,维持原评审结果。
异议事项4:****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料存在以下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定量评审表-2.2.4(2)-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加分项中,****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获奖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建筑工程项目是经变更项目经理后获得的项目奖项,未能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在哪个节点参与到其获奖项目上,因此不能认可该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加分。
复议结果:评标委员会经复审后,投标文件P65页中2019年7月24日中标通知书发出,P112页中2019年11月12日开工,投标文件P66页中2020年4月24日变更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P114中项目竣工验收时间是2022年07月22日,变更程序合法有效。维持原评审结果。
异议事项5:****集团有限公司与**开源****公司、**市**区****公司联合体,****委员会对“售后服务能力”的评审,未根据相关法律做到评审过程中客观公正。
复议结果:各评委专家对“售后服务能力”的评分进行了复核和修改,具体详见详见《资信标打分评分表》及《资信标打分汇总表》。
经复议后,高性能泡沫铝新****委员会推荐本项目定标候选人名单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