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泸石高速机电项目第一批次、乐西高速机电项目第三批次干线电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千里马招标网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泸石高速机电项目第一批次、乐西高速机电项目第三批次干线电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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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石高速机电项目第一批次、乐西高速机电项目第三批次干线电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泸石高速机电项目第一批次、乐西高速机电项目第三批次干线电缆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泸石高速机电项目第一批次、乐西高速机电项目第三批次干线电缆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招标人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泸石高速公路,起于****县泸桥镇咱里村,止于**均大杉树。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的横断山脉,属于典型的高**峡谷地貌,并位于大渡河中上游处。

乐西高速是中国**省**市境内高速公路,起于**市**县境内,顺接仁沐新高速公路马边支线,经过凉山州**县、**县,止于**县南侧,与规划的**至**高速公路相接。

泸石高速机电项目第一批次所需干线电缆约523240米,供货期限暂定为2024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乐西高速机电项目第三批次所需干线电缆约74800米,供货期限暂定为2024年8月15日至8月30日。具体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批次供货计划为准。

2.2项目所在地区

泸石高速机电项目:**省****县;

乐西高速机电项目:**省****市、**县。

2.3招标范围、物资用量、供货周期

本项目电缆采购招标划设1个包件,包件设置如下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项目名称

数量(米)

供货周期

DL

电缆

泸石高速

523240

暂定为2024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批次供货计划为准

乐西高速

74800

暂定为2024年8月15日至8月3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批次供货计划为准

合计

5980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DL包件)

3.1 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2 生产能力:投标人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原色扫描复印件)。投标电力电缆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而异地生产供货。

3.3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电缆生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40000万元。须提供2022年和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实缴注册资本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查验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无法查询,则采用企查查(https://www.****.com/)的查验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网站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内是否一致。若存在规定网站的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期内对进行了信息变更、查询网站公示信息更新延迟等特殊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情况说明文件(须盖公章),以及相关****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等),****委员会评审决议。若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且无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则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查验网站的查验结果作为评审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4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获得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2年至今由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或CNAS章的同品种或同类物资产品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3.5 供货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2022年和2023年每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80000万元。

3.5.2须提供2022年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2022年至今招标物资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3.6 履约信用要求:

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需提供已履约完成项目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资料)。

3.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上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审核。

3.7.2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8.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8.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3.8.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4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8.5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

3.8.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8.7 ****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等采购活动;

3.8.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

自 2024 年 7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9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费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泸石高速、乐西高速机电项目电缆采购招标文件费”。

温馨提示:投标人应通过其单位账户转账至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5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4 年 8 月 5 日 9 时 00分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9 时 30 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4 年 8 月 5 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集团****公司****中心开标室(**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7.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 4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 年 8 月 2 日 9 时 00 分前通过其单位账户转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泸石高速、乐西高速机电项目电缆采购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 蜀道集采平台”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投标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8. 履约保证金

8.1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8.2 缴纳时间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且正确缴纳履约保证金。

8.3 缴纳方式

8.3.1****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缴纳金额:捌拾万元整(¥ 800000.00元)。

履约保证金须从中标人的单位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泸石高速、乐西高速机电项目电缆采购履约保证金”。

8.3.2履约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 、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10. 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

10.2 包件划分:本次采购项目为1个包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10.3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岀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并认同釆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4 评审地点:****集团****公司****中心评标室(**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楼)。

10.5 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经过评审的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除外。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0.6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联系平台首页技术支持。

10.7 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0.8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0.9 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 提供数字认证、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性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10.10 监督

监督部门:********办公室。监督电话:028-****1406。

11. 上传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若投标人在蜀道集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存在“投标物资报价表”填报项,且“投标物资报价信息”内的“综合到场单价”无法直接填报,而被拆分为“网价”、“出厂固定费用”、“运输费”、“税率”时,本项目投标人在填写时可将单项“不含税综合到场单价”填写在“网价”、“出厂固定费用”任一一栏,并填写“税率”,使“投标物资报价表”内自动汇总的单项“不含税综合到场单价”与投标文件内保持一致即可。

各投标人在“蜀道集采平台”中填写投标物资报价信息时填写的报价不影响评审,与上传至平台“投标文件上传”中PDF格式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评审以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28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8-****0545

电子邮件:****@163.com

13.温馨提示

(1)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数字认证证书用于确保招标过程响应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系统会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3-5天。****集团****公司办理CA业务,联系电话::028-****8046、028-****8210;

(3)开票

①投标人申请开具CA证书****集团****公司;

②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模块第五项内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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