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5-20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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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目 录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材料的扫描件......................... 1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执法局)**县人行道零星修补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且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执法局)**县人行道零星修补工程; 2.项目编号:****; 3.工程概况:对县**金**路、文化路西段、人民路等24条道路人行道进行零星修补。 4.工程概算:****943.20元; 5.建设地点:**县境内; 6.工期:一标段:30日历天; 二标段:30日历天; 三标段: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共计三个标段; 一标段:金**路、行政北路等五条道路人行道零星修补工程; 二标段:文化路西段、鱼市街等五条道路人行道零星修补工程; 三标段:人民路、铁**街等十四条道路人行道零星修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三标段: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项目组成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 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8.投标人不得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分别查询各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10.本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潜在投标人可对以上多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时投多个标段的以顺序靠前的标段为准,靠后的标段为无效标段。 四、招标文件获取需知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投标人****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开标地址:****交易中心三楼(**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宏泰大厦三楼);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4.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宏泰大厦三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执法局) 地 址:**县人民中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297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地润路19号1号楼5层501、512号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71-****8306 监督部门:****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688,0371-****00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项目实施方案;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图纸(另附); (7)工程量清单(另附);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出时认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信息。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一、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以本项目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基础的自主报价,报价时需同时考虑产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各项税费、保险费、材料费、意外事故处理、验收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3.2.2 投标人为确保工程质量而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负。 3.2.3 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2.4 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参考**市最新材料价格信息计算。 3.2.5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环境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 3.2.6 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 3.2.7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合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3.2.8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己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没有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己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3.2.9 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无行贿犯罪查询、信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废标处理。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5.2 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若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5分钟内提出,无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如有)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7.4.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次评标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评标准备1.1****委员会 1.1.1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委员会。 1.1.2 ****委员会****委员会组长。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技术标评审 2.2.1 技术标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合理低价评审 2.3.1 推荐定标候选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对每一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7)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技术标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并对每一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3 合理低价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1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合理低价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3.3.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 书面决议 3.5.1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①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②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当举手表决,同时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3.5.2 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②集体讨论; ③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④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6 评标结果 3.6.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一定数量不标明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3.6.2 招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照法****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招标人****委员会评审结果。 3.6.3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3.6.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4.1 中小企业 (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一)。****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时,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2 监狱企业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监狱、****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投标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一: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根据《**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的通知制定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执法局)**县人行道零星修补工程 1.2 建设地点:**县境内 1.3项目招标单位 机构名称:********执法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23MB****098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袁亚伟 机构性质:机关 住所:**县人民中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 1.4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对县**金**路、文化路西段、人民路等24条道路人行道进行零星修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5 工程概算:****943.20元。 二、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 经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参考市公管办发布的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等情况,根据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最新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等情况通报,委托****为****公司。 三、定标方案 1.定标依据本次定标方案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3)《**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4)本项目招标文件; (5****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6)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定标的,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摇号机)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纳入招标人“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由集体研究决策,本次会议确定了业****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组长1名,成员2名),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核查内容(本项目不进行考察、质询)在定标会议前,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① 信用信息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定标候选人核查不通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② 受贿行贿查询:无受贿、行贿犯罪记录(核查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存在受贿、行贿的定标候选人核查不通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③ 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无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核查网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存在不良行为的定标候选人核查不通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⑤ 报价的高低、不平衡报价情况; ⑥ 履约能力: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业绩(至少2个及以上)合同履约情况(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上岗履约情况(需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履约情况(需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⑦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项目组成人员; ⑧实力: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财务状况、企业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 ⑨方案: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控制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绿色节能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科技创新应用的完整性、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 注:核查内容所需资料附至“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材料”中,未提供或不符合文件要求的视为核查不通过。 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核查完成后出具核查报告,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选取程序。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和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定标活动****交易中心举行,定标委员会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定标: (1)确定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 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名单的先后顺序让其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由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 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向邮箱(****@qq.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二),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定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随机选取结果。 (2)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所对应的代码球放入摇号机(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代码球,选取的代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选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合格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1)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即为中标人,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二: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选取代码球委托书 致: (招标人) 关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分****交易中心举办的“ (项目名称) 标段定标会议”,我单位已收悉相关通知。因我单位当天无法准时参会,现委托本项目在场监督部门人员随机选取代表我单位的代码球,我单位对选取结果予以认可。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定标候选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示范文本仅供参考,以双方最终约定为准。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如果有);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1.11.3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偏差范围: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进度付款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第六章 图纸 另附,在会员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时在附件中下载。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在会员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时在附件中下载。 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依据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一、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 ),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小写): 元(大写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在我方中标后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 附银行****银行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注:****银行出具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银行业务用章均为有效。 电子保函附电子投标保函证明材料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1.对承接的项目,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2.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管理规范的劳务分包企业,并对劳务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严格监督管理; 3.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4.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5.在工程款结算或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争议纠纷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方案与措施,安全管理方案与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方案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方案与措施,**配备计划,试验、检验仪器设备,施工进度表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节能控制措施、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垃圾处理方案与措施,施工现场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风险管控措施,档案管理方案和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文字表述外并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施工区域及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施工机械停放、实验检验等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等; 其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件的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件的扫描件;专职安全员应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件的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注:表格可自行增加。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九、资格审查资料
注: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无行贿犯罪查询、信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材料的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近年财务状况”****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时填写本表应在“ ”划“ /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该声明函是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时填写本表应在“ ”划“ / ”。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投标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其他材料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含但不限于:具有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具有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承诺等。 包含但不限于:具有连续施工承诺、工期保证承诺、明确的自罚措施、优惠承诺等。 (五)企业近三年业绩一览表 单位名称: 公司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
注:1.按本表格式要求填写,且内容真实。 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已完工项目提供验收报告,未完工项目无需提供验收报告)的扫描件。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供材料的扫描件 请各投标人依据本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内容如实填写 附表1:投标报价信息
附表2: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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