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DSA维保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4日 15:57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元直 宋艳平 崔再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501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4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主任 0411-****69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晨光街八号一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元直 宋艳平 崔再槟0411-****5011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DSA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医院现使用的DSA设备(型号为AXIOM Artis dTA),由西****公司生产制造。****是其在**地区指定授权售后代理商。
作为直接作用于患者的治疗设备,该设备对保养及维修的要求极高,需要更换原厂的零配件,而且需要有原厂培训资质的工程师提供维护、保养、维修服务才能保障设备的高质量、安全稳定运行。同时,设备维修需要服务密码,定期还需要培训工程师对设备进行参数调整,保证设备达到最新的技术水**服务配套的要求。西****公司有独立的备件仓库,备件充足、供应备件及时,能保证最短时间将设备故障解除。目前,相关备件不能在市场上通过第三方购买到,所需服务技术也只有设备原厂商可以满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合以上理由,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来进行维保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吕巷镇璜溪西街88****园区)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区**路40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411-****697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晨光街八号一楼
联系方式:孙元直 宋艳平 崔再槟0411-****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