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提取】我第一套房是在外省购买的商品房,符合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已经在津提取过一次公
我第一套房是在外省购买的商品房,符合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已经在津提取过一次公积金,现在第一套房还在还款中,近期我用商业贷款在天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1.请问在天津购买的商品房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可以提取,可以提取的额度是哪些、需要哪些材料?2.第一套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和第二套在津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可以同时提取吗,相互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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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在本市购买自有住房,申请银行商业贷款后,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额度为:一是“购房一次性提取”即: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二是“按月偿还贷款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后,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提取审核所需材料包含: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全款发票、还款凭证。2.依据您的描述,如第一套外省购买的商品房已办理“按月偿还贷款提取”业务,可继续提取。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如有更多问题请详询公积金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