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的时候需要开首套房证明,需要交钱,这个证明有法律依据要交钱吗?[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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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费用”,住建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及山东省(鲁价费函【2009】74号)和青岛市(青价费【2004】161号)物价局有关规定,对外提供利用档案时收取相关费用。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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