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到哪个部门办理?[上海]
我在上海工作多年,现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到哪个部门办理?闵行的办理地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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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具体操作可详见链接http:www.shgjj.comhtmlzcjd2015fktqtj2015zltqzcwj80373.html。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slwdqxglbindex.html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slwdjhgjjzg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