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大学金融专硕(MF)最新招生信息
来源:路灯在职研究生
时间:2024-04-29 10:30:01
一、培养目标
金融学专业坚持“立足海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导向,培养系统掌握经济学与金融学相关理论,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精湛的专业技能、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和优秀综合素质,能够胜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服务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
学生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达到规定要求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知识要求
在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金融专业人才培养适应金融开放、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求。除了掌握经济学与金融学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还要熟悉自贸港金融理论和实务,掌握国际金融活动的规则和惯例,了解我国金融改革与开放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能力要求
围绕自贸港建设的需要,要求学生在金融专业领域具备创造性思维和较强的动手能力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能够在工作中熟练地使用电子计算机和数学工具,并具备较强的对国家有关经济和金融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能够有创造性解决金融专业领域问题。
(四)素质要求
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与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合作意识与规范意识,具有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还需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修养、创新精神和优秀的综合素质。
三、核心课程
国际金融学、公司理财、投资学、银行管理学、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经济学、财务报表分析与估值
四、主要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
(一)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国际金融学、公司理财、银行管理学、投资学、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经济学、财务报表分析与估值、财务会计、政治经济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财政学
(二)创新(创业)课程
设立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专业实践有机结合,融合设立,不低于3学分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
入学教育、军事技能训练、社会实践、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七、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
第二课堂成绩单是指要求和鼓励学生自主参加各种有助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课余活动,并分层次规定相应学分的一种培养安排。本专业的素质拓展活动主要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创新、创业、文化艺术、社团活动、法律援助等。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不属于课程学分。
六、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共计163学分,包括必修课程学分、选修课程学分和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
1、必修课程12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39学分,学科基础课程45学分,专业必修课程21学分,实习实践课程20学分。
2、选修课程至少35学分(1)通识教育课程至少7学分,其中:人文通识经典课程至少3学分,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类通识课程、公共艺术类通识课程至少分别修读2学分,(2)专业选修课和跨专业选修课共计至少28学分。其中,“跨专业选修课”修读的最高学分原则上不超过为6学分,由学生自愿选择修读。
3、以上要求,包含创新创业类课程至少3学分。
4、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至少3学分。
5、符合颁发辅修证书要求的学分为:36;符合申请辅修学位要求的学分为:45。
撰写:张佐敏 审核:吴学品 审定:李世杰
主要课程
核心课程:国际金融学、公司理财、投资学、银行管理学、金融风险管理、金融经济学、财务报表分析与估值
主要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
(一)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保险学、金融英语、投资学、金融市场学、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学
(二)创新(创业)课程
设立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专业实践有机结合,融合设立,不低于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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