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MBA硕士研究生初试工作安排
来源: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时间:2021-03-19 17:07:53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和我校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厦门大学MBA面向港澳台招生考试方式确定为申请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材料提交
1、在线提交申请
请考生注册并登陆厦门大学MBA招生服务系统http://applymba.xmu.edu.cn/user/login/sem,在2021年3月22日下午5点前,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进行考核程序,通过考核的考生,将通知复试安排。
2、邮寄纸质材料
根据学校通知和学院相关规定,需提交纸质版材料,请按照要求于2021年3月23日前,寄送下列纸质版材料至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保欣丽英楼(嘉庚一)309室,0592-2187016,杨老师收。
(1)《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本科毕业论文;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报考资格审核与申请材料评审
按照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复试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终止申请审核程序,不予安排进入后续复试考核环节。
三、申请资料评审办法和评分细则
1、评审方式
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随机分组,每个小组承担一定的评审任务,随机抽取考生资料。评审过程中,委员会成员进行匿名评审,给评审委员的考生资料隐去考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用随机代码替代,评审结果对应个人代码。
2、评审委员会组成
委员会委员3-5名,由管理学院专家、教授或资深企业人士组成。
3、材料评审的内容
主要考察教育背景、英语水平、职业技能、工作经验、管理经验、工作业绩、收入状况、获奖情况、创业历程、求学动机、未来职业生涯规划等。
4、评审标准(满分300分)
(1)外国语(满分100分)
(2)管理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教育背景(学术水平、执业技能等)、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管理经验、工作业绩等)、培养潜力(求学动机、未来职业生涯规划等)
5、评审的结果
评委给出的评审分数为及格的(180分以上)考生,获得复试资格;评审分数为18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获得复试资格。
6、评审过程的监督
申请材料评估过程中设立督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工作。 所有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参与人员,都要按学校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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