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2024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时间:2024-04-08 16:52:38
各有关院系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我校将于2024年上半年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条件
1.通过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资格认定(资格认定时间为2017年6月及以后);
2.通过所有课程考试(包括全国英语统一考试、综合水平考试),修满规定学分;
3.通过开题审核,并已完成论文写作(向医科培养单位申请学位者须通过预答辩);
4.论文答辩申请通过导师、院系审核;
5.申请学术学位的申请人须已独立完成(实验学科可以是第二完成人)学术成果;申请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申请答辩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于3月20日前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gms.sysu.edu.cn)。第一次登录该平台的申请人需先激活NetID,请访问:https://cas.sysu.edu.cn/pwm/public/activate完成本人NetID激活,获取登录平台的NetID及登录密码。有关NetID激活更多信息请访问网络与信息中心FAQ(网址:https://inc.sysu.edu.cn/cat/147,联系电话:020-84036866)。
申请人在平台上完成网上申请答辩后,在“下载答辩申请书”模块下载并打印该申请书,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后,交导师填写“指导教师意见”。申请书将作为学位档案保存,要求填写规范,格式正确,不可涂改。
学位办公室负责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上提交申请人的答辩申请。
(二)提交答辩申请材料
申请人于3月20日至4月5日(工作日8:30-11:30,15:00-17:00)携带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108室)办理申请答辩手续:
1.《中山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由导师及相关院系签署审核意见。曾提交答辩申请但未通过论文评审或答辩者,须重新提交申请书。
2.《中山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总成绩单》一式三份。
3.网上打印的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学术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属于申请学位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发表论文),不接受录用通知;申请专业学位的申请人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两份具有本领域较高水平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其中1份为我校相应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书)。
7.已在“信息平台”上传电子照片的申请人请提供与该电子版一致的纸板照片(2张,蓝底、大一寸)于通过论文答辩后交给院系;若丢失此纸板照片的申请人自行按照“信息平台”电子照片规格的要求到照相馆拍摄学位证书照片,须将该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jianghh@mail.sysu.edu.cn。
8.根据《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粤价〔2013〕294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首次申请为10000元,再次申请为3000元。研究生院完成形式审查后,将发送缴费信息至申请人。申请人缴纳申请学位学费后,参加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相关表格请在http://graduate.sysu.edu.cn 中 “服务指南” —“表格下载” —“学位”处下载《同等学力答辩用表》。
三、论文评审和答辩组织
经学位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申请人缴纳申请学位学费后,由各院系通知通过审核的答辩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平台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电子版格式应符合《中山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格式的要求》。论文将进行匿名评审,请注意论文的扉页、中英文摘要、正文以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的姓名,致谢部分暂不收录。
申请人导师是第一责任人,须严把论文质量关,坚决杜绝“问题论文”的出现。
申请人论文通过学校研究生管理服务平台送审平台进行匿名双盲送审。
送审完成后,院系根据论文评审结果决定是否同意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拟聘成员名单必须经过学位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能聘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本领域较高水平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应由校内专家担任。
申请人须根据论文评阅书所提出的存在问题及修改建议,作出相应修改,形成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见附件1)。论文评审通过者参加答辩的具体安排(包括时间、地点)由院系负责。请申请人主动与有关院系保持联系。
论文答辩会后,学位申请人应当按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修改论文,形成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专委会)(详见附件2)。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提请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审议机构审议。各院系学位审议机构应逐个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议:包括对照学位论文答辩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审议,并形成明确意见,重要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应书面报上级学位评议机构讨论。
四、其他提交材料
申请人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和纸质版提交至院系,由院系统一提交至学校图书馆,用于校内学位论文抽查;另外学术学位申请人将大小不超过10M的论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nghh@mail.sysu.edu.cn,用于学位电子注册。
注意:提交论文电子版时所填写的学号应为申请号,例如:申请号为t12020001,则学号为“t12020001”。
申请人于答辩完成后向学位办公室提交其论文答辩情况表。
五、有关授予硕士学位的说明
论文答辩通过者是否获得硕士学位还必须经过院系学位审议机构审核提议、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六、有关领取授予学位档案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学位授予相关材料应归入其人事档案。学位档案将由硕士学位获得者自行领取后交至本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归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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