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要求
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代扣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汇缴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有人员变动的(包括职工新增或调离),先为新录用的职工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职工账户转入手续,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然后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二、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性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按时为本单位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2、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