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主要内容
3月至12月,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6月。3月至7月10日本市实施细则出台前,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但目前因重新就业等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其未就业期间的待遇可申请补发。领取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元/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5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400元/月;参保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