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盐城暂停车辆检验业务的通知
盐城高铁枢纽汽车客运站退票须知:
1、根据《江苏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规定,退票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一)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二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二)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二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三)因旅客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后一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发车一小时后,车票作废,无法再退票。
2、通过微信购票的订单,由于目前系统订单无法拆分,退票时只能按订单整体退票,如果有购买多张票但需要退其中部分车票的情况,请到车站进行人工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