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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民航西北空管局拟组织开展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简称民航西北空管局)成立于1995年12月22日,是全国七大地区空管局之一,主要负责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监视、航空气象、航行情报服务等工作。下设3个分局:民航甘肃空管分局、民航青海空管分局、民航宁夏空管分局。承担陕、甘、宁、青四省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气象和航行情报服务工作,是飞行安全的主要保障部门。
二、西北地区招聘对象及人数
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4.西北空管局及所属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分别对学历、英语等方面有不同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记录;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5日23:59,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报名和个人相关材料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报名信息详见附件。未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即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未按照上述要求发送报名信息及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应聘资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后续招聘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不再通知。在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笔试
1.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西北空管局统一划定,淘汰率为10%(四舍五入后取整数)。
2.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名称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通信导航监视岗位
12月9日
西安
气象设备维护维修岗位
12月9日
西安
气象观测预报岗位
12月9日
成都
财务岗位
12月9日
西安
工程建设岗位
12月9日
西安
飞服中心计算机岗位
12月9日
西安
4、相关招聘岗位笔试范围
(1)通信导航监视岗位笔试范围包括:通信原理、电路原理(包括数电、模电)、电磁场、信号处理、计算机及网络(计算机软件工程、网络安全、网络交换与路由技术)、英语、行测等相关基础知识。
(2)气象设备维护维修岗位笔试范围包括:通信原理、电路原理(包括数电、模电)、电磁场、信号处理、计算机及网络、英语、行测等相关基础知识。
(3)气象观测预报岗位笔试范围包括:气象学、天气学原理、动力气象、气象统计分析、天气学分析、数值天气预报、气候学、大气物理学、卫星气象、雷达气象、大气探测、航空气象学、英语、行测等相关基础知识。
(4)财务岗位笔试范围包括:经济法、税法、民法典合同编、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务信息系统、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英语、行测等相关基础知识。
(5)工程建设岗位笔试范围包括:工程制图、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估价、工程预算、合同管理、英语、行测等相关基础知识。
(6)飞服中心计算机岗位笔试范围包括:计算机及网络(计算机软件工程、网络安全、网络交换与路由技术)、英语、行测等相关基础知识。
(四)面试
1.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5:1比例的,按通过笔试和资格复审的实际人员面试。
2.安排入围面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总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英语听说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原则上取面试考官打分的平均值。面试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采取线上面试或其他有效方式开展相应工作。
(五)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笔试50%、面试50%的综合成绩对应聘人员进行排名,并根据拟招聘岗位数量,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按照1:1(体检者:拟聘人员)组织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不在进入后续环节。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民航人才网”(www.caachr.com.cn)和本单位网站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正式报到上岗时,查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海外学历验证等相关信息后,正式签订合同。
五、其它事项
1.各单位报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违反招聘规定,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3.考生如未按规定参加招聘工作各环节,视为自动弃权。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5.请考生保持报名中所留通讯方式畅通,注意关注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因通信无效,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6.应聘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复检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