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威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I类银行卡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关系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其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委托授权公证书原件。
1.死亡职工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或死亡证明原件;宣告死亡的提供宣告死亡证明原件;
2.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3.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或公证的遗嘱、或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等裁判文书、或经人民法院确认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继承调解协议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