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女子半程马拉松怎么报名?
北仑区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是与北仑区注册登记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或者在北仑区人力社保部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口。
2.家庭在本市无住房。
3.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宁波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4.家庭财产额度:
(1)家庭货币财产和房屋资产总额,低于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宁波市商品房销售均价。
(2)家庭企业投资累计不超过30万元。
(3)家庭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价格低于宁波市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倍。
5.主申请人申请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处于在缴状态,其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申请人申请保障时应当在市级或北仑区缴纳社会保险。
北仑区注册登记单位是指注册登记住址在北仑区的用人单位。
6.主申请人学历、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荣誉称号、新市民量化积分、工作岗位等其中一项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学历本科或以上。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国家职称系列内,通过统一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达到中级或以上。
(3)取得人力社保部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或以上。
(4)取得区级或以上党委或政府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劳动模范”“首席工人”“五一劳动奖章”“宁波工匠”“技术能手”称号。
(5)截至申请日新市民(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
(6)维护城市基本运行重点行业一线人员由工作单位统一申请;除环卫一线无房从业人员外,其余一线无房从业人员的申请时间待上级明确后另行通知。
以上条件(1)(2)(3)(4)的准入标准在本市范围内统一;条件(5)具体分值按年度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确定并通过年度申请公告予以公布。
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主申请人按前述任一条件申请获得保障的,在货币补贴最长保障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或公租房租赁合同履约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按申请时的准入标准执行。期满资格复核或期间中止保障,且未满《办法》《细则》等文件规定最长保障期限重新申请的,如前述任一条件的准入标准有变化的,按最新标准执行;无变化则按原有标准执行。
条件解释
1.具体解释
(1)北仑区城镇户籍认定
需参考宁波市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宁波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码表格;公布的详见附件4。
如主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村)是表格内的城镇区域(城乡分类代码为001~199)的,则可按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条件进行申请。如主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村)是表格内的乡村区域(城乡分类代码为200~399)的,不得按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条件进行申请;如符合非本地城镇户籍困难家庭申请条件的,则可按规定申请。
如主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村)未在表格列举范围内,由本人户籍所在街道办确认是否属于城镇区域,如确认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请家庭成员认定
主申请人是指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市城镇常住人口。共同申请人是指与主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具体包括主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婚已成年子女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家庭自行确定。其他人员不得作为共同申请人。具体可参考《细则》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3)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前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缴纳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具体可参考市民政局最新公布的《宁波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相关条款。
2.涉及指标
(1)度宁波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690元。
(2)自4月起,宁波市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倍:150600元。
(3)度宁波市商品房销售均价:18782元。
政策来源:北仑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bl.gov.cn/art//9/15/art_1229055347_4310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