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7 19:27:21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的信用行为。债务人在法律上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不动产。以不动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付,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便立即失效。
1、不动产登记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面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按照国家法律记载、记录下来。这是对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记载和见证。
2、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公法行为说,证明行为说,私法行为说。我们认为,不动产登记并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质应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不动产物权包括:所有权,地面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先取特权,质权,抵押权,租赁权,采石权。
3、根据200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1、申请登记。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下列事项,一方当事人可申请:
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尚未登记的不动产初次申请登记的;权利人姓名,名称等发生变化而申请登记变更的;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生效的文书而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申请变更登记或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灭失或权利人仪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2、受理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干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高于规定期限的。
不动产抵押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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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不动产抵押 住房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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