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儿科医疗服务机构信息汇总(地址+电话)
福州市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有哪些:
1、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4、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5、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筹资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我市政府补助不低于国家和省确定的标准,并逐年提高。
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财政补助740元/人,合计1170元/人。
参保登记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处于有效参保状态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1.首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行政村),或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居民参保”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2.大学生由高校组织参保登记,审核后统一向医保中心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后,学生及时缴费。
非福州市户籍的大学新生,参加福州市大学生医保,应先暂停户籍地医保关系(度在户籍地医保未缴费的学生),不影响当年度在户籍地原有的医保待遇,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
3.在同一时间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