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生儿出生当年免缴费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在取得太原市户籍后,由其监护人携带《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红底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办理度免费参保登记和度参保缴费,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享受;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需缴费。待遇享受期自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
新生儿参保由代理人持新生儿太原市户籍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自出生之日起免缴当年保险费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出生当年未取得太原市户籍的新生儿,次年取得户籍后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医疗保险待遇。
上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本年度错过缴费期,具备参保条件的居民要求补缴或身份认证,保险费可按当年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由个人全额缴纳,从缴费之日起满3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