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的医疗费如何处理?-泰安社保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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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的医疗费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12-31 03:0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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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泰安市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的医疗费如何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泰安市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的医疗费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待遇,基本能满足工伤医疗需要。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