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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对《****煤矸石制砂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煤矸石制砂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镇前市梁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02日-2024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白总
联系电话:155****2980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