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要求,****政府采****分站公开征集第二批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县本地注册供应商优先入驻卖场。
2、****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3、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本次所征集的货物或服务须为《****政府****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3)中所列示的品类。
5、本次对货物类、服务类供应商征集。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征集文件查看和获取地址
1、****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cn/),在“重要通知”栏查看征集信息。
2、****政府官网(http://www.****.cn/),
在(“政民互动”→“征集调查”)栏查看征集信息。
3、微信公众号“**发布”查看征集信息。
注:获取文****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cn/),在“重要通知”栏中下载相关附件。
四、申请入驻流程
1、入驻资料编制。供应商在完全响应《入驻须知》(附件1)(附件2)的基础上,按照经营范围对应品类根据《入驻须知》编制入驻资料(货物类提供附件1和附件4;服务类提供附件2和附件4;附件4需依照附件3中所征集的品类进行申报)。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2、资料递交。申请入住供应商在2024年12月31日17:00时前,将纸质资料加盖公章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及入驻类型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递交至****采购****中心610室),过时不予受理。
3、资料审核。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质询、比较和现场核查。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4、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政府采购网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5、商品上架。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经销商自行负责商品上架工作,****财政局审核后的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五、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上架商品价格、质量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的厂家和商家进行处罚。
联系人: 杨 政
电 话:0912-****420
附件:
1.《2024****政府采****分站货物类
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2.《2024****政府采****分站服务类
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3.《****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县征集品目目录(第
二批)》
4. 2024****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县申请入驻供
应商(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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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