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宿就业租房补贴
1.政策内容:
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的)在我市重点产业等领域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其他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每年3.6万元(3000元/月)、2.04万元(1700元/月)、1.56万元(1300元/月)和1.2万元(1000元/月)标准按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在其他企业工作的补贴按上述60%执行。
2.补贴对象:
与我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宿州市实际租赁商品住房的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和期限:
3年内对重点产业等领域工作的住房租赁补贴,博士每月3000元、硕士每月1700元、本科每月1300元,其他毕业生每月1000元。在其他企业工作的住房租赁补贴,博士每月1800元,硕士每月1020元,本科每月780元,其他毕业生每月600元。
4.申请流程:
(1)申请:个人登录安徽政务网宿州分厅或“皖事通”平台“商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专区,“留宿就业住房租赁补贴”模块申请,提交至就业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
(2)审核:就业地房产管理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人社部门配合审核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情况,发改委和经信局配合审核是否属于重点产业或者向房产部门提供重点产业名录库)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予以退回。
(3)公示:通过就业地房产管理部门官网或政府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工作单位名称和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放款:公示无异后,各地房产管理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5.申请材料(拍照上传):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房屋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
(3)房屋租赁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