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提案在线管理系统的操作运行管理,更好地发挥管理系统在政协提案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政协提案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 严格按照提案管理流程工作,提案录入应与审查人员配合把好质量关,对书写不符合要求的提案应退回修改。
2. 对立案提案应及时整理,做好提案交办的准备工作。指导承办单位系统操作人员及时接收查看所办提案。
3. 及时与承办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人员联系沟通,掌握委员提案办理状态。
4. 提案办结后,应及时统计分析各种数据。
5. 履行《商丘市政协网站工作人员职责》,严格按照《商丘市政协网站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做好系统的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