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青羊区四川笔迹鉴定,简阳市笔迹鉴定,锦江区笔迹鉴定,眉山笔迹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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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要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笔迹鉴定可以通过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笔迹检验的对象是案件中的各种笔迹物证。笔迹检验是在研究认识个人书写习惯的基础上,对两部分笔迹进行比较鉴别,以确定它们是否为一人所写的检验过程。通过笔迹检验可以证明:物证笔迹是否为某人所写;几起案件中的物证笔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一份物证笔迹材料中的几个部分是一人所写还是多人所写。
笔迹鉴定要分别检查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真实程度、检材特征、样本特征,分析检材字迹是不是直接书写形成的,检材字迹的书写是否正常等,以确定检材是否具备鉴定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则无法鉴定。例如,如果检材是复印件,一般会拒绝鉴定,认为复印件是不合格的检材,无法作鉴定,所以检材的提供好是原件。
笔迹鉴定的主要任务是比较检验,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即确定样本字迹的书写人是谁,是不是直接书写形成的,书写过程是否正常,书写的字迹是否正常,再比较样本字迹的笔迹类型、书写模式与检材的笔迹类型、书写模式等是否具有可比性,是否具备对比条件,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
笔迹鉴定机构需要对检材和样本的字迹进行比较分析,制作《笔迹特征对比表》,对检材与样本字迹反映出的笔记特征的异同情况、变化范围、变化程度、变化形成原因等逐一分析比对。一般的比较方法有:直接目测比较、现为观察比较、用测量工具或软件进行测量比较、重合比较、运用统计学原理和方法进行异同情况的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