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程序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职工所在单位财务经办人对“申请表”、“职工明细账”进行核实,加盖财务印鉴,并出具介绍信;
(三)职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将介绍信、身份证及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因的证明材料报送到管理中心审核,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通知职工所在单位财务经办人是否准予提取,不准予提取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四)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支付手续。职工所在单位财务经办人持身份证、财务印鉴和审批后的“支取单”到管理中心营业厅办理支取手续;
(五)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支取单位依据“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分别记入总账和职工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