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海关总署正式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号公告》,宣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应用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此举在原有的示范点海关基础上扩展了覆盖范围。
此前,已有两家海关先行试点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据宁波海关提供的数据显示,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宁波市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总额达到了惊人的14.7亿元人民币。其中,海外仓储(9810)出口金额占据了显著份额,高达10.9亿元人民币,订单量位居全国前列。
国际物流作为一家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致力于为电子商务行业提供全方位的仓储物流及B2B、B2C配送管理解决方案。公司秉承“速度、服务、诚信、创新”的经营理念,矢志不渝地坚守着“让天下人没有难运的货物”的企业使命,并致力于成为国际lingxian的物流运营商。我们专注于提供跨境国际物流转运服务,涵盖台湾COD物流、菲律宾COD物流、东南亚COD物流等多个地区,确保您的货物能够安全、快捷地抵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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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厦门市、郑州市、广州市、深圳市、黄埔区在内的10个海关已经成功开展了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2020年9月1日起,上海市、福州市、青岛市、济南市、武汉市、长沙市、拱北、湛江市、南宁市、重庆市、成都市、西安市等12个直属海关也相继加入了这一试点行列。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全称为“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对公司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一种贸易方式。这种方式需要按照海关规定传送相关电子数据。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主要包括两种模式:
9710模式,即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指的是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这种模式的推出,不仅简化了出口流程,提高了出口效率,还有助于推动中国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