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按规定分三年给予10万元的创业补贴。
2、对重点人群创业带动3人以上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20000元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符合条件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4、对农民工以及重点人群在绍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并以注册单位缴纳社保费满6个月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连续缴纳社保费满1年的,再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5、对经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由属地财政给予主办方30万元一次性建园资助,三年建设期内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创业孵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