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8名(详见附件一)。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3月3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1989年3月3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3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性别不限;
(六)具有绍兴全市范围内(含下辖县、市、区)常住户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任职回避等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地点:延安东路500号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北门。要求报考人员佩戴正规医用口罩,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验看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证明打印后可用)等方可进入;
3.考生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二,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含首页);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法律相关从业经历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6)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证明打印后可用)。
(二)领取准考证
暂定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领取地点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确定后另行通知),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验看健康码、行程码后,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资格复审、面试
采用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听打和看打。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在同一天进行。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防疫要求:认真对照《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三)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于考试当天连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证明打印后可用)交考点工作人员。
(4)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分计算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上述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将在越城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况,由本单位决定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是否直接录用递补人员。
体检与考察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的,可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资格条件或其他重大问题并经查实的,招录法院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确定录用人员后,与经区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2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开考比例一般为1:2,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等于或低于1:1。
(四)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http:// court.sxyc.gov.cn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举报电话:8919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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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职位表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