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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3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委托****承担新九选矿厂低品位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九选矿厂低品位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地点:**县新九工**
4、建设单位:****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仅对选矿厂本部2#车间进行改建,主要对选铁工段和选钛工段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在选铁工段前端新增破碎工段。改建后,选矿厂本部2#车间年产铁精矿30.9万t、钛中矿15万t。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县新九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53****2979
邮箱:****@qq.com
邮编:617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讯地址:**市**人民街29-41号第四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7953
邮箱:****@qq.com
邮编:617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