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块位于**市**县土门乡万福村5社S103省道东侧,中心经度103°37'49.8230",中心纬度29°48'47.5338",占地面积约为2000m2。
本调查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的初步采样调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2024年11月初步完成,主要工作内容为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第二阶段土壤污统状况调查于2024年11月底完成,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查方案,开展初步采样调查。根据检测数据,初步确定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价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72 号)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的要求,编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调查的地块为原****地块,面积总计约为2000m2,位于****县土门乡万福村5社。2018年10月,****租赁******公司****公司北侧约1000m2空地用于废矿物油收集贮存。项目于2019年1月,开始动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平整场地、修建厂房并修建6个容积为60立方米废矿物油储油罐及地面防腐防渗防漏、应急池等。2019年6月,****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并投入生产使用。2022年10月,****因经营问题,搬迁并拆除项目相关设施设备。该项目搬迁拆除后,此地块至今未进行其他工业活动。通过对调查地块生产历史情况、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产品方案、主要生产工艺及相关污染物排放与处理方式等资料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结果,初步确认该地块存在疑似污染。主要污染途径为危废的储存转运过程中遗洒与泄漏。疑似主要污染区域为厂房、事故应急池等区域。下一步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可能污染区域,进行土****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污染物种类以及可能污染的程度。
通过对地块可能的污染源及其分布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地块内土壤可能存在石油烃(C10~C40)、pH等污染,因此确定对该地块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列》(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72号)等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要求,采用“分区布点法+专业判断布点法”对本地块进行布点监测。
1、本次调查土壤采样布设7个土壤点位,其中包含1个地块外的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9个(对照点仅采集表层样);每个土壤样品表层样均根据检测方案检测了47项指标,包括7项重金属和无机物、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pH。
根据地块土壤检测结果可知,调查期间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本次调查共在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井(其中包含上游1个地下水对照并、地块内两个监测井、下游1个扩散井),地块内两口地下水井无地下水,共采集2个地下水样品每个地下水样品均检测37项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常规指标中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和毒理性指标15项以及镍、石油类2项。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石油类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8 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要求,其它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及表2中Ⅲ奖标准要求。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调查地块可以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