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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市**区柏隆镇区域排涝工程 | ||
建设地点 | 柏隆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266.98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华 |
联系人 | *韵吉 | 联系电话 | 151****3731 |
项目投资(万元) | 4336.20 | 环保投资(万元) | 154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综合治理河长46.6km,其中:**渠道总长26.22km,**堤防左右两岸总长7.08km,河道疏浚长度2.42km,主河道(渠道)附属周边支渠清淤清杂20.23km,原护岸堤防加高一处长度1.07km,**防涝闸1处,穿堤涵管18处,人行便桥7座。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密目网遮盖、出入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加强管理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车辆限速、限制使用尾气超标车辆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其它措施: 清淤恶臭气体通过控制作业面宽、喷洒除臭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等措施进行治理 生活污水 其它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消纳不外排 生产污水 其它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环保措施: 废弃建筑材料: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开挖土石方:部分用于施工回填,剩余土石方用于堤后低洼部分回填;项目河道疏浚开挖主要为连砂石和河底淤泥,本项目河道疏浚弃渣临时堆放在河道范围内进行自然晾晒干化,经晾晒自然干化后与剩余土石方用于堤后低洼部分回填;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有环保措施: 对固定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建筑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场地钢筋加工设置围挡,基础减震等,固定高噪声设备设置简易围挡,靠近敏感点施工河段必要时设置施工围挡。 有环保措施: 陆生生态: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物和植被,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施工结束之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水生生态:严禁在河段内捕鱼,不得造成河流断流,建立鱼类及时救护机制,对围堰内的鱼类及时进行捕捞、放归至**中。开展渔业**保护宣传、完工后实施增殖放流等措施。 |
承诺:**** *华 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华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