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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铁矿洗选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对“**县2023****铁矿洗选厂**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首次公示,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3****铁矿洗选厂**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点:**县乃托镇觉林村敏子洛木组
(4)建设单位:****
(5)主要建设内容:****工厂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新改扩建道路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堆场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洗选厂占地面积17654平方米,年处理原矿石8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马佳宽
(3)联系电话:139****8281
(4)通讯地址:**县乃托镇觉林村敏子洛木组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
(2)联系地址:**省**市**区兴元路1号**科技孵化园
(3)联系人:廖工
(4)联系电话:177****6300
(5)E-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https://pan.**.com/s/1tV7GVtd06Pp_Yuyo2IgkiQ
提取码:se5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