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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施工标段(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补遗书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程施工标段做出如下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 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中标金额不低于8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不含房屋建筑附属工程 。 修改为: 类似项目是指: 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中标金额不低于8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不含房屋建筑附属工程 以本次补遗内容为准。
2、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