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积金缴存基数:1670元-21093元
三亚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省统计局公布的相关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三亚就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发布通知。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三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为7月1日至6月30日。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并于7月1日起按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进行调整与汇缴。
五、三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093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670元,三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确定在上下限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