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存基数调整:
办理条件:
单位在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缴存基数调整的文件后,应按要求及时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可一同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列入缴存工资基数计算口径项目为:
机关单位:①基本工资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②津补贴部分: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③通讯费;④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参照一等奖)÷12;⑤第十三个月工资(上述①②之和÷12)⑥年休假未休补发补贴÷12;⑦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⑧交通补贴;⑨误餐补贴。
事业单位:①基本工资部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②基础性绩效工资;③奖励性
绩效工资;④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参照一等奖)÷12;⑤第十三个月工资÷12;⑥年休假未休补发补贴÷12;⑦通讯费;⑧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⑨误餐补贴。
政法单位:补贴和加班补贴根据国家规定政策及市财政、人社等部门审批结果
申报审核。
企业单位: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③各种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
资;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实行上下限制度。缴存工资基数最高按不超过上年度市区城镇
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控制,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办理材料:
1、填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
2、机关事业单位另需提供工资审批表和《公积金基数调整测算表》;
3、窗口申报的携带U盘拷贝数据,已办理网上业务的在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签约。申请人根据窗口工作人员出具的公积金龙卡业务联系函,选择前往建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签订扣款协议。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完毕。
办理时限:每月1号至15号,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无收费。
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及咨询电话
1.市中心大厅地址: 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厅)
咨询电话:0570-12345
2.柯城管理部地址: 衢州市浮石路188号
咨询电话:0570-12345 3026790
3.衢江管理部地址: 衢州市衢江区振和路6号一楼
咨询电话:0570-12345 3838937 3838985
4.衢化管理部地址: 衢州市衢化滨五区九号桥中国银行巨化支行二楼
咨询电话:0570-12345
5.龙游分中心地址: 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鸿图路11号
咨询电话:0570-12345 7011005
6.江山分中心地址: 江山市城中路8号六楼
咨询电话:0570-12345 4012082
7.常山分中心地址: 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大街62号(中国银行三楼)
咨询电话:0570-12345 5027690 5027691
8.开化分中心地址: 衢州市开化县城关镇江滨北路24号
咨询电话:0570-12345 6011734 60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