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乡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最新
泉州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比例:70%
最高支付限额:420元
2、全市定点村级医疗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50%
最高支付限额:50元(单次限报销10元)
住院(含特殊门诊)患者在本市分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从原来的90%、75%、55%提高到92%、82%、65%,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从原来的最低33%提高到45%。居民医保大病医保分费用段的赔付比例平均提高5-10个百分点。
图源:泉州医疗保障局(下同)